仰山铸铜,执炬迎风。

【雁俏】无限

*现代架空
*BE注意
*突如其来的脑洞……粗制滥造ooc都是我的锅提前说抱歉……
【Chapter 1】
第一次遇见那个人,是在这条街第三个转角的露天茶座旁。天色苍白,下着雨。周遭所有的景色里,好像只有他和他手里的东西是有颜色的。
当时他正低着头修理一个老得快要转不动的钟。
我在他对面落座的时候,钟也刚刚好恢复了正常,掉了漆的布谷鸟从铁皮盒子里蹦出来,瞪着眼睛朝我叫,嘎——嘎——嘎,沙哑又难听,像只吃错了东西的鸭子。
我吓了一跳,他却抬起头对我笑了。他的眼睛微微带着些金色,明亮,锐利,忧郁。
“我叫上官鸿信。你呢?”
“史精忠。你也可以叫我……史精忠。”
“哈。”
我不是故意对他抖机灵。从前人们叫我俏如来,现在,这个名字不能再讲。
因为我杀了人。
我杀过很多人,但我想,让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,是我杀的最后一个人。我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,甚至不记得他的模样,但夜夜萦绕心口的剧痛告诉我,那大概是个对我很重要的人。
我忘记了太多事情,以至于,杀人犯要亲自调查自己到底杀了谁。
太讽刺了。
【Chapter 2】
史精忠坐到我对面的时候,我刚好把最后一个齿轮装在那个旧得看不出年代的钟上。
天色漆黑,只能看到惨白路灯下细密的雨丝。
他来躲雨。
这个人给我一种熟悉感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面孔太过精致——我很少给人这样的赞美。
“史精忠。你也可以叫我……史精忠。”我问他的名字,他给我这样的回答。
有意思的人。但,太突兀了。
我不确定他是不是我要找的人。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,我遇到的每一个人,都可能是嫌疑犯。
我在找一个人。找一个仇人。我只记得对我很重要的人被杀死了。是父亲,是妹妹,还是老师,抑或是……他们每一个人。
我不喜欢自作聪明,更讨厌妄自菲薄。可遗忘带来的沮丧感,太过真实。
【Chapter 3】
这个城市的白昼总是漫长,不知道是不是这里的夏季也很长的缘故。
但遇到上官鸿信之后,时间过得好像比从前快了许多。也许只是数一数江上来往的船只里有多少游轮,也许只是在书店对着泛黄的书册编织一些单薄的记忆,总能打发掉一整天的时间。有一次我开玩笑地拿起他那个可以托在手心的铁皮钟,看看他是不是把齿轮的转速调快了。
“如果我能掌握时间,让它永远停在这时候不是更好。”他说得面不改色,我却愣住了。
没错。我也希望时间能够停下。
我怕我会忘记他,像那些被抹掉的记忆一样。
可是我有我非做不可的事情。
【Chapter 4】
这世上数爱情是最玄妙的东西,再聪明的人都无法掌控自己爱上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。
也许只需要一秒钟,也许一辈子都不够。
史精忠替我节省了很多时间。换言之,他只占用了我的一秒钟。从他看我的眼神里,我想他也是同样。
我们常常在街角落了锁的教堂前散步。他会说起一些从前的事情,他的父母,他的朋友,他的弟弟妹妹。他说话时脸上带着温柔的神情,在夜色里宛如圣像。
“他们现在都不在你身边吗?”我问他。
他低下了头不说话,只是轻轻握住了我的手,说天气真冷啊。
他的手比这天气还要冷。
但无论如何,能够记住从前是多么奢侈的事情。
我喜欢把约会的地点选在图书馆或旧书店。一来是他喜欢读书,二来,我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关于从前的信息。谋杀,失踪,通缉。
“你在找什么?从前的奇闻轶事吗?”他经常这样问我,然后安静地在我身边坐下,把我翻看过的东西细细看上一遍。
“十几年前的世界,和现在也没什么不一样啊。”他笑着说。
“嗯。”
我不希望他是我要找的人,现在我做的一切,更像是为了洗清他的嫌疑。
【Chapter 5】
我是该下地狱的人,不配唱赞美诗给他。可有时我又自私地想,这世间唯有爱才是救赎。我什么都没有了。我不想离开。
上官鸿信是个很念旧的人,除了喜欢翻看过去的新闻之外,我们去的酒馆和咖啡厅,他都是熟客。
还有他去祭拜过的那个人。
那一天,他从酒馆门口折了一枝花。
那个人的墓碑上没有写字,荒芜的坟冢前,一枝又一枝的花,零落成枯骨。从我们站的位置望去,刚刚好能够望到教堂屋顶上的十字架。
我问他,这里埋的是不是对你很重要的人?他却有些不高兴,说你怎么会问这么愚蠢的问题。
我想也是。明知故问。
他沉默了一会儿,又说:“这是我的老师。”
“老师……”我跟着他喃喃自语。
记忆深处似乎有这样一个人,他总是对我板着脸,从不大声讲话,却让人想到“声色俱厉”这个词。
但我一直很尊敬他,从开始到结束。他应该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吧。
久远之前的枪响从我的后脑传至耳畔。我头痛欲裂,眼泪不受控地从脸上源源不断滚落下来。
我……我杀了自己的老师吗?
……他,叫什么名字来着?
“这么多愁善感可不是好事。”上官鸿信无奈地摇摇头,抬手擦去了我的眼泪。
他的手真冷,冷得像十二月的雪。
【Chapter 6】
老师的名字,我已经记不清了。支离破碎的记忆里,只剩下他穿着墨绿色大衣的背影。他站在酒馆门前,抬头望着开满了花的树,说,今年的花落得太早了。
他被杀了。我不记得究竟发生了什么,只知道当时的凶手人尽皆知,可所有人都为老师的死拍手称快。
为什么会这样?我要找的人,是杀死老师的凶手吗?
“读书的时候开小差,我可要批评你了。”史精忠伸手在我眼前晃了晃,灯光从他手腕上的琉璃珠子折射到我的眼睛里,刺痛。
“发现我开小差,看来你也没在认真读书。”我轻声揶揄他。
他还想辩驳,却被我用食指按住了嘴唇。
我最喜欢看他受窘脸红的样子。这样的场景好像从前见过无数次,想来可能人真的有上辈子吧。
“光天化日,你这人……”他气呼呼地踩我的脚。
“明明月黑风高,你才是不解风情。”我望望窗外黑沉沉的夜色,继续调侃。
果然聪明人被逼急了也有犯傻的时候,连调情的本领都丧失殆尽。
【Chapter 7】
上官鸿信的家就在我们相遇的那条街上。后来,我也搬到了那里。
我自己的家空空荡荡,什么都没有。没有家具,也没有人。我自认为自己的心志并不算懦弱,可夜晚时那种死亡一般的寂静真的会让我发疯。
我常常做着一个同样的梦。梦里有蛇一般蜿蜒流淌的血,还有时常传出爆裂声的火。有人掐着我的脖子,他哑着嗓子说,结束了。
我从未看清过他的脸。
后来我很少做梦了。那只怪模怪样的布谷鸟叫起来的时候,往往能听到教堂传出的赞美诗。上官鸿信还有个收集旧报纸的习惯,他的书房更像是个档案室,整整齐齐摆着三年五年十年甚至半个世纪前的故事。
我的爱人有着一个能让我方便证明自己罪行的爱好,这听起来既像是上天眷顾又像是命运捉弄。
【Chapter 8】
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爱好。真要找的话,三十年内的消息应当绰绰有余。虽然不记得自己的生日,可镜子里的脸总是不会骗人的。
史精忠好像也很喜欢那些旧报纸,一得空就躲在书房里不出来。
如果不是那本能一般如影随形的仇恨,也许我们可以就此终老。
可身在梦中时,我又会觉得那感情不像是仇恨,反倒更像无力与悲伤——总之都是一些我从不允许自己拥有的让人厌恶的负面情绪。
“你也……做噩梦了吗?”我又一次在混沌中惊醒时,史精忠正满脸泪痕地呆呆坐在床上,然后他这样问我。
“没有。”我想,分享恐惧并不是一件好事情。
我把他揽进怀里的时候,他还在微微发着抖。
“我不想杀他的……我不想杀他。可他还是死了……他死了,我也死了……”他含混不清地念叨,精神像是濒临崩溃,“可我不记得他了……我什么都……”
“梦都是假的,是反的。”我轻轻拍着他的背,自己心头却渐渐冷了下来。
原来他与我,是一样的。哪里会有这么巧合的羁绊呢。
他就是我要找的人么?
【Chapter 9】
他看我的眼神,似乎与从前不同了。
他很少再与我谈论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,只是望着柜子上的钟苟延残喘地滴答作响,或者一下一下擦他的手枪,然后发呆。
我想我该给他一点时间,等他把事情处理完或者自己讲出来。
在这期间,我要加快我的进度。
那些天,我过得日夜颠倒。
柜子上沾满灰尘的报纸“哗啦啦”全都翻下来,砸了我满头满身。我也一个没站稳跌在地上。陈年的粉尘被吸进胸腔里,呛得我眼前发黑。
我擦了擦眼泪,勉强看清了脚下第一张报纸上的一些字迹。
默苍离。伏法。俏如来。
……果然。我杀了自己的老师。
一切似乎可以在这里画上句点,但对我来说,似乎故事只讲完了前一半。
我平静地起身掸了掸身上的尘土,又把那张报纸仔细看了一遍。目光落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上时,记忆的匣子才轰然炸开。
雁王。那时的人们叫他雁王。
我抱着头跪在地上,余光扫到了身后的鞋子。上官鸿信显然也看到了被我扔在地上的报纸,然后他的脸一下变得惨白。
【Chapter 10】
我设想过很多次,如果那一刻真的到来,我会不会杀他。
可他又做错了什么呢,一切不过是老师心甘情愿的安排罢了。我是个局外人,没有任何置喙的资格。
只有在抛开立场的时候,我与他才是天造地设的恋人。否则,只能是敌人。
我想我该放他离开。只是这样。
……是这样吗?
报纸上的日期与今天相同,年份却提前了七十年。
“你从来没有相信过我。你恨我吗?杀了我吧。”
是史精忠的声音。可我无法判断这声音来自哪一个时空。
这些事已经超越了我的认知范围。恍惚之间,身边的一切都在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崩毁,尘埃落定前,我最后看到的是柜子上的钟。
它的指针逆向转动着,光亮如新。
答案似乎呼之欲出。我的父亲和妹妹都死掉了,老师也被史精忠杀死了。可我要找的仇人……正是我自己。
我杀了史精忠。
七十年前,我杀了自己的恋人。
【Chapter 11】
为了责任而把情感从骨血里剔除出去,我做不到。老师当年也没有做到。
没有人能与时代相对抗。最终,我们都成了对这世界可有可无的人,带着各自的满手鲜血。
那时我反而觉得轻松。这样,无论是生是死,我们终于能把一切恩怨了结。
柜子上的钟敲响十二下的时候,一切都回到了上一次终结的时候。他说如果这辈子没遇见你多好,在爱恨交加中死去的人,恐怕入不得轮回。
那一夜没有月亮,我只能看到暗红色的血从他身体里流到地上。
我一直坐在他身边,被子弹穿透的伤口渐渐痛到麻木。天亮的时候,我点燃了最后一根火柴。
我无法原谅他,也无法原谅自己。
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对我说笑,我眼里的白天与他眼里的黑夜同时存在。
所以落锁的教堂仍然能听到唱诗的声音。
我们都是不被上帝接受的人。
我最后一个杀死的人,是上官鸿信。
七十年前,我杀了自己的恋人。
【The End】
这条荒废的街道在他眼中仍是如此繁华。
史精忠揉了揉自己的眉心,剧烈的头痛让他遗忘了很多事情。
天空在这时下起了雨。
他窥到转角处有个人影,苍白景色中,只有他和他手中的东西是彩色的。
一个气质肃杀又忧郁的年轻人。一个老得快要转不动的钟。
史精忠落座的时候,年轻人的钟也刚刚好恢复了正常,掉了漆的布谷鸟从铁皮盒子里蹦出来,把史精忠吓了一跳。
年轻人抬起头笑了:“我叫上官鸿信,你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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